收购房地产项目及商住用地土地
一、地域:各省会城市、武汉、西安、广州、石家庄、深圳、大连、南京、杭州、郑州、南宁、沈阳等;
二、收购对象:商业用地土地、住宅用地土地;
三、要求:
1、 只有土地使用证,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三通一平,无经济纠纷,产权清晰。
2、 具备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三通一平,因缺乏资金项目停建者,无经济纠纷,产权清晰。
3、 土地价值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提供资料
1、 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证、贷款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简介、公司章程;
2、 土地使用证;
3、 土地出让合同;
4、 土地出让金发票;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项目政府批文;
8、 项目可研报告;
9、 项目进展情况介绍;
10、项目公司债权债务明细及说明;
11、项目公司股东(董事会)同意出售项目(土地)的决议(须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签名,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