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士投资有限公司(Wise Investments,LLC.)
发布日期:2006-07-08 关 注:1711 评 论:0
资本类型:
天使投资
投资规模:
---
投资区域:
不限
投资领域:
网 址:
---
源 自 美 国
——公 司 简 介
美国威士投资有限公司(Wise Investments,LLC.)创办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并于二十一世纪初期严格按照美国怀俄明州的相关法律设立,在怀俄明州注册登记的专注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公司现任总裁为克劳•克里先生,曾从事过风险投资和证券投资的职业经历,最近两年转移方向,重点操作资本运作以及产业投资。
威士投资的主要业务是为有价值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获得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同时从事一些投资顾问、运作国际项目融资、国际贸易、组织发起专项基金、企业上市融资顾问、企业并购、托管等增值服务。
威士投资提供资金的方式有直接的借贷,股权合作,购买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的各种可行方式。
来 到 中 国
——北京代表处简述
北京代表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常驻代表机构,注册号为14897号,美国总部直接委派格雷戈里•约翰•拉姆齐先生担任首席代表,机构注册地和业务联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A座6层。
威士投资公司在中国北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同中国企业的直接联系,注重对亚洲及中国市场的开发与合作,更快更准确地将组织到的资金投入到真正有价值的项目中去。在国内成功运作云南茶王茶业有限公司等项目。
北京代表处的主要职责是有关投资、贸易方面的业务联络,收集到最新的可投资项目和国际贸易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及时将有效的信息报告给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董事局快速作出准确的各项决议!
投 资 中 国
宗 旨 充分发挥资金、管理、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通过提供高品质、卓越化的专业服务,为有志扩大发展的中国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方 向 只要符合中国政府的产业投资政策,允许外资介入的项目都可以参与合作。
基 础 任何项目必须有科学、公正、客观的理论数据。如市场调研、技术分析、财务分析、资源条件等。
决 策 公司将常年聘请本土化的专业顾问进行必须的综合审议。一般会含有行政、技术、市场、财会和法律审议等。
目 标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项目,都有机会获得发展资本。
服 务 与 合 作
A、为企业今后发展进行各项咨询,如技术、人力资源、战略决策、资源整合、上市融资等。
B、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论证。
C、为经营业绩较差或无利润的企业提供顾问咨询,甚至进行托管经营。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建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企业与项目的实际情况,输入资金、技术或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等,实行监控式运作。
E、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同发展。
F、通过在中国已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向中国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现汇拆借或借款担保。
G、在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时,特殊项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国政府部门进行直接高效的合作。
必 要 条 件
1、合作方决策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并拥有一支符合专业发展要求的管理团队。
2、合作企业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无诉讼记录。
3、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有一定的区域资源优势。
4、合作的项目应有可操作性和可赢利性,最好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5、项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市场空间广阔,有可持续的美好前景。
6、项目建设应符合世界环境友好的要求。
重 点 领 域
从自由贸易化受益的各种行业
(如:制造业、服务业等);
从消费增长受益的各类行业
(如:日用品、食品、养殖、种植等);
从改进人们医疗保健受益的行业
(如:保健品、医院建设、制药等);
从环境保护政策受益的行业
(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
从高科技发展受益的行业
(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生物化工等);
从基础建设现代化受益的行业
(如:高速路、电站、港口、工业园区等);
从国企民营化受益的行业
(如:教育、企业改制等)。
基 本 工 作 程 序
1、项目方亲自或委托专业机构递交项目建议书,简要的合作说明以及已有的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专利证书复印件、政府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已完成了的商业计划书,可研报告以及评估报告书)
2、代表处进行现有材料审阅、筛选符合初始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并依次通知项目单位负责人亲自来京面谈具体合作内容(如项目规模的最终确定,需求资金额的商定、风险控制标的的决定,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必要的考察安排)
3、洽谈达成共识,签定会谈纪要的合作项目,代表处将委派合适的人员去项目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必要的现场录像。
4、总部聘请专家顾问将对以上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审议,必要时会要求项目单位进行合理整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代表总部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委托有咨询资质的机构按双方所签意向书的内容编制符合商务部(局)要求的可研报告。代表处将新编制的可研报告及其他材料呈送总部,争取通过董事会的最后会议审查。
——公 司 简 介
美国威士投资有限公司(Wise Investments,LLC.)创办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并于二十一世纪初期严格按照美国怀俄明州的相关法律设立,在怀俄明州注册登记的专注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公司现任总裁为克劳•克里先生,曾从事过风险投资和证券投资的职业经历,最近两年转移方向,重点操作资本运作以及产业投资。
威士投资的主要业务是为有价值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获得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同时从事一些投资顾问、运作国际项目融资、国际贸易、组织发起专项基金、企业上市融资顾问、企业并购、托管等增值服务。
威士投资提供资金的方式有直接的借贷,股权合作,购买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的各种可行方式。
来 到 中 国
——北京代表处简述
北京代表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常驻代表机构,注册号为14897号,美国总部直接委派格雷戈里•约翰•拉姆齐先生担任首席代表,机构注册地和业务联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A座6层。
威士投资公司在中国北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同中国企业的直接联系,注重对亚洲及中国市场的开发与合作,更快更准确地将组织到的资金投入到真正有价值的项目中去。在国内成功运作云南茶王茶业有限公司等项目。
北京代表处的主要职责是有关投资、贸易方面的业务联络,收集到最新的可投资项目和国际贸易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及时将有效的信息报告给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董事局快速作出准确的各项决议!
投 资 中 国
宗 旨 充分发挥资金、管理、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通过提供高品质、卓越化的专业服务,为有志扩大发展的中国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方 向 只要符合中国政府的产业投资政策,允许外资介入的项目都可以参与合作。
基 础 任何项目必须有科学、公正、客观的理论数据。如市场调研、技术分析、财务分析、资源条件等。
决 策 公司将常年聘请本土化的专业顾问进行必须的综合审议。一般会含有行政、技术、市场、财会和法律审议等。
目 标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项目,都有机会获得发展资本。
服 务 与 合 作
A、为企业今后发展进行各项咨询,如技术、人力资源、战略决策、资源整合、上市融资等。
B、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区域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论证。
C、为经营业绩较差或无利润的企业提供顾问咨询,甚至进行托管经营。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建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企业与项目的实际情况,输入资金、技术或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等,实行监控式运作。
E、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同发展。
F、通过在中国已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向中国中小企业提供直接的现汇拆借或借款担保。
G、在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时,特殊项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与中国政府部门进行直接高效的合作。
必 要 条 件
1、合作方决策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并拥有一支符合专业发展要求的管理团队。
2、合作企业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无诉讼记录。
3、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有一定的区域资源优势。
4、合作的项目应有可操作性和可赢利性,最好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5、项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潜力、市场空间广阔,有可持续的美好前景。
6、项目建设应符合世界环境友好的要求。
重 点 领 域
从自由贸易化受益的各种行业
(如:制造业、服务业等);
从消费增长受益的各类行业
(如:日用品、食品、养殖、种植等);
从改进人们医疗保健受益的行业
(如:保健品、医院建设、制药等);
从环境保护政策受益的行业
(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
从高科技发展受益的行业
(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生物化工等);
从基础建设现代化受益的行业
(如:高速路、电站、港口、工业园区等);
从国企民营化受益的行业
(如:教育、企业改制等)。
基 本 工 作 程 序
1、项目方亲自或委托专业机构递交项目建议书,简要的合作说明以及已有的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专利证书复印件、政府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已完成了的商业计划书,可研报告以及评估报告书)
2、代表处进行现有材料审阅、筛选符合初始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并依次通知项目单位负责人亲自来京面谈具体合作内容(如项目规模的最终确定,需求资金额的商定、风险控制标的的决定,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必要的考察安排)
3、洽谈达成共识,签定会谈纪要的合作项目,代表处将委派合适的人员去项目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必要的现场录像。
4、总部聘请专家顾问将对以上的所有材料进行综合审议,必要时会要求项目单位进行合理整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代表总部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委托有咨询资质的机构按双方所签意向书的内容编制符合商务部(局)要求的可研报告。代表处将新编制的可研报告及其他材料呈送总部,争取通过董事会的最后会议审查。
天使投资 方向其他投资机构 
发 表 评 论

